

服务项目 | 园区生源毕业生返回原籍落户 |
办理条件 | 户籍迁入学校的园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|
具体说明 | 无 |
办理流程 | 1、毕业生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 2、窗口现场审核材料,在《户口迁移证》上盖章,或开具《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通知书》 3、毕业生将以上材料交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 |
所需材料 | 1、《毕业证书》、《学位证书》(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) 2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《户表》 3、《就业报到证》(原件) 4、《户口迁移证》(外地学校)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本地学校) 注:《报到证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均需开往园区 |
办理时限 | 即时办理 |
时限说明 | 无 |
办理地址 | 苏州工业园区 |
咨询电话 | 180-1361-955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