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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人才引进落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【2018】

2018-09-18    作者: admin

审批事项名称人才引进落户 办理 《准予迁入证明》
呈交材料       1、园区人力资源公司出具的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
       2、迁移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
       3、若户口直接迁至申请人自购房产内的,还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
申办条件已取得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的申请人
表格下载

申办流程

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至园区一站式 服务中心 公安业务窗口(7--10号窗口)送件-----制证----领证

法律依据

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(苏府[2016]3号)、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公办发〔2016〕306号)

类    型其他
收费标准不收费
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:00-12:00 下午 14:00-17:30 
       周六 上午 9:00-11:30 下午 14:00-17:00
时限(工作日)详见时限说明
时限说明受理后3个工作日
代办咨询18013619555
申办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
投拆信箱ossc@sipac.gov.cn
中心网址http://ossc.sipac.gov.cn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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