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人才引进落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【2018】
2018-09-18 作者: admin
审批事项名称 | 人才引进落户 办理 《准予迁入证明》 |
呈交材料 | 1、园区人力资源公司出具的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 2、迁移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 3、若户口直接迁至申请人自购房产内的,还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|
申办条件 | 已取得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的申请人 |
表格下载 | 无 |
申办流程 |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至园区一站式 服务中心 公安业务窗口(7--10号窗口)送件-----制证----领证 |
法律依据 | 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(苏府[2016]3号)、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公办发〔2016〕306号) |
类 型 | 其他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办理时间 |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:00-12:00 下午 14:00-17:30 周六 上午 9:00-11:30 下午 14:00-17:00 |
时限(工作日) | 详见时限说明 |
时限说明 | 受理后3个工作日 |
代办咨询 | 18013619555 |
申办地点 |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 |
投拆信箱 | ossc@sipac.gov.cn |
中心网址 | http://ossc.sipac.gov.cn |